截至2025年7月7日收盘,联翔股份(603272)报收于17.3元,上涨2.0%,换手率1.49%,成交量1.55万手,成交额2657.61万元。
7月7日,联翔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4.46万元,占总成交额0.17%;- 游资资金净流出489.59万元,占总成交额18.42%;- 散户资金净流入494.05万元,占总成交额18.59%。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告编号:2025-035- 每股现金红利:0.1元-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1日 -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7月14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总股本:103,627,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4,484,912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99,142,088股,公司2024年度预计派发现金红利9,914,208.80元(含税)。-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等于约0.10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0元/股。- 红利发放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卜晓华、卜嘉翔、卜嘉城、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税务处理: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 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联系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73-86026183。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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