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7日收盘,华昌化工(002274)报收于7.21元,下跌0.14%,换手率0.69%,成交量6.46万手,成交额4650.25万元。
7月7日,华昌化工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07.6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4.9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2.69万元。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胡波、朱郁健、张汉卿、赵惠芬、贺小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莉、陈强、汪激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三年;-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得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下午13: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出席对象包括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修订《公司章程》。
其中,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3人,议案5和议案6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
登记方式包括个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要求,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8:00至下午16:30。联系人费云辉、王操,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股东、债权人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信息披露涵盖重大信息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公司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
重大事件包括大额赔偿责任、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主要债务人破产、新法律政策影响、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控股股东股份受限、主要资产查封、经营业绩大幅变动等。公司须披露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年度报告需经审计。定期报告内容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须经审计委员会审核。
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公司董事、高管、董事会秘书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公司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或披露不准确造成严重影响的,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其认真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任职条件包括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具备财务、法律、金融等知识,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签订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与证券交易所沟通、处理信息披露、协调投资者关系、筹备会议等。公司应保障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该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等。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适应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制订、评价、执行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听取行业或产业研究报告、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听取汇报并提出建议、对涉及公司战略发展事项进行检查等。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会议由主任委员提议召集召开,会议议题及资料由董事会办公室准备,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相关事项的公司管理人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成员。出席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提升公司诚信度和企业价值。制度强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其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主要内容包括:-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改善公司治理。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如网站专栏、电子信箱、论坛、投资者说明会等。公司需确保在各种沟通活动中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保证工作时间内有人接听。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公司可聘请专业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事务,但需避免利益冲突。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确保信息准确存档。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成员不得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主要职责包括:-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需对特定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如披露财务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会议组织和联络。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选择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选任程序包括审查提名人资格、程序和候选人任职资格,评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公司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和有效性出具意见并公告。
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流程。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须属股东会职权范围,通知需提前公告,确保股东知情权。会议应设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便利,保障股东表决权。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记录会议详情并保存不少于十年。规则还规定了监管措施,确保股东会合规运作。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董事会行为,确保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前。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计名和书面等。会议记录和决议需由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市值管理工作,提升投资价值,维护投资者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强调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通过战略管理行为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公司应树立回报股东意识,保护投资者利益,专注主业,稳健经营,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市值管理目的包括:- 通过合规信息披露引导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 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实现公司价值;- 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
基本原则涵盖系统性、科学性、合规性和常态性。董事会是市值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制定长期目标、关注市场表现、建立薪酬体系等。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和高管应积极参与,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主要市值管理方式包括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从事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公司应设立监测预警机制,面对股价异常波动采取相应措施。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和控制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制度定义了内部审计为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有效性、财务信息真实性及完整性、经营活动效率和效果的评价活动。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审计委员会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部对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等。审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审计部对重要事项如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业绩快报等的审计重点内容。公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处分建议。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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