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7日收盘,易华录(300212)报收于20.83元,下跌0.14%,换手率0.89%,成交量6.23万手,成交额1.29亿元。
7月7日,易华录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139.1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42.0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97.12万元。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情况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报告指出,易华录与山西长高智汇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太行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已被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原告要求易华录赔偿项目资产损失104,563,356.5元并履行承诺收购项目全部资产。此外,易华录作为原告起诉长高智汇,要求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本金6525.25万元及相关利息和违约金。截至2025年6月27日,易华录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29,106.03万元,作为原告累计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28,426.76万元。因上述被诉案件诉前保全,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21,509.29万元。中德证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22华录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司决定下调“22华录01”后2年票面利率170个基点,即2025年8月17日至2027年8月16日票面利率为3.80%。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可在发行人发出调整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申报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登记期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0日,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8月18日。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撤销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0日。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登记,逾期未办理即视为放弃回售。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联系人:蒋帆,电话:010-52281270,传真:010-52281188。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杨汝睿、于洋,电话:010-59026649、010-59026856,传真:010-6584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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