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日收盘,天成自控(603085)报收于11.39元,上涨0.53%,换手率0.97%,成交量3.59万手,成交额4072.25万元。
7月3日,天成自控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454.4万元,占总成交额11.16%;游资资金净流出103.01万元,占总成交额2.53%;散户资金净流入557.41万元,占总成交额13.69%。
天成自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日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邦锐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95,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47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1973%。公司董事7人出席4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总经理陈昀先生、财务总监徐华月女士、副总经理黄爱美女士、董事会秘书林武威先生出席了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54,345,000,比例99.9149%,反对票数42,000,弃权票数89,400。5%以下股东同意票数776,121,比例85.5209%,反对票数42,000,弃权票数89,400。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声、张鸣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日下午14点30分在浙江省天台县西工业区济公大道1618号公司行政楼8号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4,47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973%。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进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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