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日收盘,金花股份(600080)报收于7.28元,上涨0.69%,换手率1.15%,成交量4.3万手,成交额3128.25万元。
7月3日,金花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03.78万元,占总成交额19.3%;- 游资资金净流入89.54万元,占总成交额2.86%;- 散户资金净流入514.24万元,占总成交额16.44%。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公司回复涉及以下六个方面:- 强调事项段及内部控制:公司向志丹县塞尚高原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咸阳丰源富润商贸有限公司预付采购款的商业合理性及3950万元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解释了资金占用背景、审批流程及整改措施,包括资金归还、合规培训、内部责任人追责、强化内审工作等。- 定期存款质押及理财产品申购:公司表示3950万元定期存款已转为保证金,不存在“存入-质押-放款”现象。理财产品和二级市场证券投资累计发生额分别为16.53亿元和15.85亿元,未流向关联方。- 销售费用:公司详细列出前十大客户及服务商情况,说明销售费用率偏高的原因,主要因市场推广和咨询服务增加。- 筹资及经营活动现金流:筹资活动现金流大幅增长主要源于取得借款和偿还债务。- 研发投入:公司2024年研发费用2896万元,主要用于技术服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解释了与陕西弘源振业实业有限公司的合同及预付款情况,确认不存在变相资金占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核查,重点关注“新厂区搬迁扩建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工程预算管理。核查结果显示,截至2024年末,该项目累计投入3.69亿元,其中1800万元工程款支付给陕西弘源振业实业有限公司,已要求退还1248.46万元。核查还发现,部分大额预付款项如北京住总第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4200万元和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均符合合同约定。前十大供应商中,除陕西聚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外,其他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合同、银行流水、访谈等方式,确认不存在变相资金占用情形,且募集资金未流入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向西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西安经侦已经受理,并于2025年7月2日收到西安经侦出具的《受案回执》,正式受理吴一坚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公司此前多次披露涉及中小投资者诉讼的公告及进展,因原实际控制人吴一坚及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同方式将上市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6,772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590起,合计赔付金额4,398.20万元,上述诉讼及赔付现已全部结束。公司表示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案件对公司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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