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3日收盘,华通线缆(605196)报收于18.22元,上涨0.16%,换手率1.45%,成交量7.37万手,成交额1.36亿元。
7月3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20.02万元,占总成交额11.15%;游资资金净流入325.01万元,占总成交额2.38%;散户资金净流出1845.03万元,占总成交额13.5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东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调整为106人,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因公司将于2025年7月8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0.635元现金红利,授予价格由9.76元/股调整为9.70元/股。关联董事葛效阳、付长坤及马洪锐回避表决,议案获6票赞成通过。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70元/股。关联董事同样回避表决,议案获6票赞成通过。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启发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相关规定,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确认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以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6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6月2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2025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授予价格为9.70元。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和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7月2日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4日、6月24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年7月2日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发现,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调整为106人,激励份额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满足,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4日、6月24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5年7月2日再次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核查,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3人自愿放弃认购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调整为106人,激励份额分配给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满足。董事会确定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上述安排。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公司对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
调整原因: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资格,激励对象人数由109人调整为106人。授予价格调整依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息0.635元,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9.70元。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认为调整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授予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解除限售安排分三期,比例分别为40%、30%和30%。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同意以2025年7月2日为授予日,向10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此次激励计划共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8%。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获得10.17万股,占授予总数的1.70%,具体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罗效愚2.06万股,董事、副总经理葛效阳2.70万股,董事付长坤3.70万股,董事马洪锐1.71万股。其余589.83万股授予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102名员工,占授予总数的98.30%。这102名员工包括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授予日为2025年7月3日。名单中详细列出了所有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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