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浙江震元(000705)报收于8.56元,上涨0.35%,换手率2.23%,成交量6.29万手,成交额5370.78万元。
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29.56万元,占总成交额6.14%;游资资金净流入32.62万元,占总成交额0.61%;散户资金净流入296.93万元,占总成交额5.53%。
2025年6月30日,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绍兴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内,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取得的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震元生物提供信用担保,12个月内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4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3月31日资产总额45996.87万元,负债总额21548.52万元,净资产24448.35万元;2025年1-3月营业收入11.38万元,净利润-531.70万元。
担保主要内容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等,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90000万元,实际担保额度为692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500.00万元,用于浙江震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定向合成年产2400吨组氨酸(盐酸组氨酸)、1000吨左旋多巴、1000吨酪氨酸等系列产品上虞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集聚提升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5%,且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即不超过83,530,821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控股股东为震元健康集团,持股24.93%,实际控制人为绍兴市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要求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进行了补充和更新。近日,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更新和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投资者: 亲爱的董秘,您好。浙江震元上虞合成生物三季度正式投产,振奋人心!非常看好公司的未来发展,现在存银行三年理财2.8%,本人决定增持公司股票10000股,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业绩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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