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智明达(688636)报收于33.36元,下跌0.36%,换手率2.05%,成交量3.44万手,成交额1.15亿元。
7月2日,智明达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78.53万元,占总成交额3.28%;游资资金净流出70.41万元,占总成交额0.61%;散户资金净流入448.94万元,占总成交额3.89%。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就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中伦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此次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7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日15:00在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342,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60%。其中现场出席4名,代表股份200股;网络投票45名,代表股份22,342,228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340,938股,反对1,490股,弃权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相同。中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39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会议于2025年7月2日在成都市敬业路108号T区1栋12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49人,持有表决权数量22,342,428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13.3460%。公司董事7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出席,部分高管列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340,938股,占99.9933%,反对1,490股,占0.0067%,弃权0股。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已回避,且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际、李晗见证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3日。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条件,公司将对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926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0532%。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7,716,671股变更为167,627,405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需携带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108号T区1栋公司11楼董事会办公室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3:30-17:00,联系人袁一佳,电话028-6827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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