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天准科技(688003)报收于44.48元,下跌2.58%,换手率1.24%,成交量2.41万手,成交额1.07亿元。
7月2日,天准科技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079.85万元,占总成交额10.07%;游资资金净流入1002.66万元,占总成交额9.35%;散户资金净流入77.19万元,占总成交额0.72%。
天准科技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0.50元- 差异化分红送转-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7日- 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5年7月8日- 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日期:2025年5月19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派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总股本:193,595,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213,000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92,382,000股-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96,191,000元- 每股现金红利计算:0.4969元- 现金红利发放方式: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准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一华、徐伟-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的实际税负为20%或10% - QFII和RQFII股东:本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 沪股通股东:本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50元- 咨询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12-62399021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受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股份情况: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5.00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截至2025年2月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股份1,2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利润分配方案通过日期: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截至本次差异化分红申请日(2025年6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为193,595,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1,213,000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为: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以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5年6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46.14元测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45.64元/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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