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甘李药业(603087)报收于56.07元,下跌0.9%,换手率1.94%,成交量10.77万手,成交额6.05亿元。
7月2日,甘李药业主力资金净流入4527.09万元,占总成交额7.49%;游资资金净流入161.31万元,占总成交额0.27%;散户资金净流出4688.39万元,占总成交额7.7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24760股,上市日期为2025年7月7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1121760股,涉及125名激励对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2103000股,涉及86名激励对象。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且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15亿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32247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3224760股,总股本不变。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规定。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期限为2024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预计回购金额为15,000万元至30,000万元。回购用途原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调整为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54.00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90%,成交最高价为45.1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37.65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5,006.9654万元。2025年6月,公司未回购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日期为2025年7月2日。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2024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022年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125人,数量112.176万股;2024年激励计划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86人,数量210.3万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6.15亿元,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13万股,调整回购价格分别为15.65元/股和18.09元/股。公司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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