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7月2日收盘,甬矽电子(688362)报收于28.55元,下跌2.36%,换手率3.32%,成交量9.3万手,成交额2.66亿元。
7月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64.55万元,占总成交额29.96%;游资资金净流入1165.68万元,占总成交额4.38%;散户资金净流入6798.86万元,占总成交额25.57%。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保荐人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甬矽转债”,代码为118057,发行规模为1165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发行1165万张,按面值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余额包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为827515手,配售金额827515000元。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330453手,认购金额330453000元,放弃认购7032手,金额7032000元。放弃认购部分由保荐人包销,包销数量7032手,金额7032000元,包销比例0.60%。2025年7月2日,保荐人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6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1298820.78元。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7月2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证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多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这些账户分别用于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具体开户银行包括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泗门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凤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协议规定,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保荐机构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银行需每月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当专户中支取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重要内容提示: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10月29日,实施期限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0月27日,预计回购金额为7000万元至9000万元,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和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回购股数2562688股,占总股本比例0.63%,累计已回购金额68523196.25元,实际回购价格区间为23.79元/股至31.80元/股。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同意使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32.44元/股,回购期限为12个月。2025年6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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