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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卧龙新能(600173)6月3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9.74万元,占总成交额2.7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7-01 06: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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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卧龙新能(600173)报收于5.88元,上涨1.38%,换手率0.61%,成交量4.28万手,成交额2504.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入69.74万元,占总成交额2.78%,而游资资金净流出79.48万元,占总成交额3.17%。
  • 公司公告汇总: 卧龙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等,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确认会议合法有效。

交易信息汇总

6月30日,卧龙新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69.74万元,占总成交额2.78%;游资资金净流出79.48万元,占总成交额3.17%;散户资金净流入9.74万元,占总成交额0.39%。

公司公告汇总

卧龙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3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3,875,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7924%。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出售协议》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也进行了单独统计。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余晨霄、吴飘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3点00分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复兴西路5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渠道。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发布。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1项议案,涵盖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交易完成后被动形成关联对外担保、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签署股权出售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交易前12个月内资产变动情况、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法定程序完备性、评估机构独立性、定价依据及保密措施等内容。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其中部分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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