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30日收盘,喜临门(603008)报收于17.48元,上涨3.37%,换手率6.15%,成交量22.85万手,成交额3.93亿元。
投资者: 董秘,你好,贵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如何?是否有重大利空消息未发布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不存在重大利空消息未披露的情况,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 请问截至2024年底,贵公司拥有的数据管理人员数量是多少?
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员工情况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6月30日,喜临门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412.02万元,占总成交额1.05%;游资资金净流出110.48万元,占总成交额0.28%;散户资金净流出301.54万元,占总成交额0.77%。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6月14日发布,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14点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四楼国际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1%。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出席人员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现场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持股134,639,557股;网络投票股东142名,代表股份38,454,744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34。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0日,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四楼国际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7,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3,094,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6.6007%。会议由董事长陈阿裕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审议情况:《关于拟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审议通过,A股同意票数38,325,593,比例99.6641%,反对票数121,751,弃权票数7,400。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律师见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叶雨宁、卢文婷,认为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3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的议案》。因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在2022年-2024年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全部未解锁股份3,149,045股,回购价格为23.65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1,441,480股减少至368,292,435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申报债权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等。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起45日内,工作日的8:30-17:30。申报地点为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
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公告编号:2025-033。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华易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4799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3%。本次股份质押后,华易智能制造累计被质押股份55170000股,占其所持股总数的65.06%,占公司总股本的14.85%。华易智能制造、华瀚投资、陈阿裕先生和金玉201号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910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5%。本次股份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80020000股,占其所持总股数的59.76%,占公司总股本的21.54%。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14500000股股份被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6月27日,到期日为2026年6月25日,质权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7.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0%,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用于日常经营。华易智能制造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收入等。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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