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航天彩虹(002389)06月3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接公司治理探讨问题。二是,如果十一院是独立研发物流无人机,那么十一院使用公司独立知识产权系统是否应该收费?收费的公允性是否保护了社会公众股东利益?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区别就在于,增加了社会公众股东,传统的国有非上市公司行政决策就可以了,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是两个法人间的关系,提醒公司予以关注。
航天彩虹回复:您好,公司对彩虹无人机的相关商标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其他相关方如使用公司商标,均通过与公司签订商标授权使用合同的方式获得使用授权,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且相关内容已纳入年初关联交易预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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