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海星股份(603115)报收于14.13元,上涨2.02%,换手率0.94%,成交量2.26万手,成交额3177.63万元。
6月27日,海星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55.5万元,占总成交额8.04%;- 游资资金净流入161.11万元,占总成交额5.07%;- 散户资金净流入94.39万元,占总成交额2.97%。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行权价格调整为8.20元/股,并注销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96万份股票期权。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1.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行权价格调整为8.20元/股,并注销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0.96万份股票期权。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结果显示,88名激励对象中,85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80%;0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有差距”,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0%。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规定的行权条件。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行权价格调整原因为公司2024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8.20元/股。因3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0.96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88人,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69.04万份,行权价格8.20元/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行权期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
根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行权价格由8.80元/股调整为8.20元/股。此外,由于3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0.96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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