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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发布《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30 0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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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南京证券(601990)报收于8.12元,下跌0.37%,换手率1.26%,成交量46.11万手,成交额3.79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82.52万元,占总成交额8.93%。
  • 公司公告汇总:南京证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交易信息汇总

6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382.52万元,占总成交额8.93%;游资资金净流入3151.85万元,占总成交额8.33%;散户资金净流入230.68万元,占总成交额0.61%。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主要内容包括: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及必要性,结合股东回报、市场发展战略等说明再融资符合监管规定;2)本次发行前后紫金集团持股比例及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3)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内容及其整改情况,确认相关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有效,不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紫金集团作为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合计控制南京证券28.48%股份,拟认购金额为5亿元。发行完成后,紫金集团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24.39%-30.46%,锁定期为60个月。此外,报告期内南京证券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管措施均已整改完成。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上市保荐书。南京证券成立于1990年11月23日,股票代码601990,注册资本3,686,361,034元,主要业务涵盖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过1,105,908,3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主要用于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等方面。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紫金集团认购金额为5.00亿元,锁定期为60个月。本次发行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红塔证券承诺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保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曲太郎和李强,项目协办人为许琳睿。南京证券成立于199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3,686,361,034元,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截至2025年3月31日,南京证券总股本为3,686,361,0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26,572,187股,无限售条件股份3,659,788,847股。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54.22%,南京紫金投资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5.01%。本次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南京证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红塔证券对南京证券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南京证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资本市场波动、行业竞争、政策与法律风险等。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具体投向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等。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公司计划投入不超过5.00亿元,用于提升赋能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同样计划投入不超过5.00亿元,完善财富管理体系,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方面,公司拟投入不超过5.00亿元,用于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计划投入不超过5.00亿元,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方面,拟投入不超过7.00亿元,提升技术水平和风控能力。最后,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3.00亿元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金使用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融资规模合理,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紫金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紫金集团承诺认购金额为5亿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105,908,310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购买国债和地方政府债、资产管理业务、增加对另类子公司和私募子公司的投入、信息技术和合规风控投入、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紫金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资集团仍为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强调,本次发行有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158号)。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公司会同有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形成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等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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