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南亚新材(688519)报收于44.55元,较上周的38.76元上涨14.94%。本周,南亚新材6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45.11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高点。6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37.8元。南亚新材当前最新总市值106.24亿元,在元件板块市值排名20/5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529/5151。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于《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未形成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持股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14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昌翔路158号会议室。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第五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发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竞争力。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管理、技术或业务骨干,预计75人左右,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约为69万股,资金规模约为1462.11万元。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范围涵盖参与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体系分为归属安排和考核指标两部分。
公司发布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长期激励与约束及风险自担原则。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公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68万股,预留部分为17万股。
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旨在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计划授予8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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