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天风证券(601162)报收于5.06元,较上周的3.93元上涨28.75%。本周,天风证券6月27日盘中最高价报5.16元。6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3.89元。本周共计1次涨停收盘,无跌停收盘情况。天风证券当前最新总市值513.17亿元,在证券板块市值排名19/49,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66/5151。
天风证券(601162)因非ST、*ST和S证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上榜。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法律意见。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宏泰集团)认购天风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国投集团)合计持有天风证券24.68%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宏泰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将增至28.14%,合计持股比例增至35.65%,仍为控股股东。收购资金全部来自宏泰集团自有资金,认购金额为3,999,999,999.60元,发行价格为2.71元/股。宏泰集团承诺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转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1.00元/股,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价格为2.71元/股,发行数量为1,476,014,7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亿元,主要用于财富管理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及偿还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十个月内不得转让。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就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国投集团拟参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宏泰集团持有天风证券15.90%股份,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4.68%。本次发行后,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将增至35.65%,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宏泰集团承诺60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新股,并获天风证券股东大会批准免于发出要约。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显示,本次发行数量为1,476,014,760股,发行价格为2.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9.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81,166,998.91元。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宏泰集团,认购方式为现金。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限售期为六十个月。宏泰集团承诺,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天风证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后,宏泰集团仍为控股股东,湖北省财政厅仍为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源于天风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相关规定。变动后,宏泰集团直接持有2,854,134,185股,占28.14%,合计持有3,615,123,127股,占35.65%,仍为控股股东。宏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权益超过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已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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