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白银有色(601212)报收于3.04元,上涨1.67%,换手率1.14%,成交量84.7万手,成交额2.57亿元。
6月26日,白银有色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1141.01万元,占总成交额4.43%;游资资金净流出1154.86万元,占总成交额4.49%;散户资金净流入13.85万元,占总成交额0.0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德恒律师出席见证。会议召集基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25年6月4日发布。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实际召开时间和地点与公告一致。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李志磊主持,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提案》《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提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25-临 027号。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96号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940,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48,496,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94%。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李志磊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委托出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提案、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薪酬提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议案的同意票数均超过99%,反对和弃权票数较低。其中,2024年度利润分配提案同意票数为5,140,264,770股,占比99.840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明宝和冯凯丽律师见证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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