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6日收盘,晶合集成(688249)报收于19.9元,下跌1.49%,换手率0.85%,成交量10.03万手,成交额2.01亿元。
6月26日,晶合集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3478.5万元,占总成交额17.28%;- 游资资金净流入1423.79万元,占总成交额7.07%;- 散户资金净流入2054.71万元,占总成交额10.21%。
晶合集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40纳米逻辑芯片工艺平台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国智、朱才伟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6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00元/股的价格向994名激励对象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晶合集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合法合规。-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12.00元/股的价格向993名激励对象授予5,938.8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 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受晶合集成委托,就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2025年首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晶合集成监事会确认,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晶合集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晶合集成对2023年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数量进行了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07元/股调整为9.97元/股,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2.10元/股调整为12.00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007人调整为993人。
晶合集成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数量为5,938.85万股,授予价格为12.00元/股,首次授予对象为993人。
晶合集成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部分为5938.85万股,涉及993人,预留部分为27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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