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5日收盘,雪天盐业(600929)报收于5.06元,上涨0.8%,换手率0.64%,成交量10.55万手,成交额5309.21万元。
6月25日,雪天盐业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491.04万元,占总成交额9.25%;游资资金净流入83.04万元,占总成交额1.56%;散户资金净流入408.01万元,占总成交额7.69%。
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为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2025年6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2025年6月28日,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公司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6%,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98%,均达到考核目标。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显示,65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及以上,13名激励对象为“不合格”,1名为“合格”。此外,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98,394股,回购价格分别为1.863元/股和2.833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但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2,915,1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公司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发生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8.85%,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43%,均超过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8.80%,达到考核目标。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6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减少2,915,1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增加2,915,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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