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5日收盘,福能股份(600483)报收于9.65元,上涨0.63%,换手率0.45%,成交量12.47万手,成交额1.2亿元。
6月25日,福能股份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33.81万元,占总成交额6.11%;- 游资资金净流入664.83万元,占总成交额5.54%;- 散户资金净流入68.99万元,占总成交额0.5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行为发表了法律意见书。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福煤(漳平)煤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持计划自2025年3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21407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增持金额约为199506593.13元。增持完成后,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155333371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87%。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自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407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99506593.13元。增持计划实施前,能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531925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0%;永安煤业、漳平煤业和股权公司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后,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553333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省福能兴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实施。截至公告日,能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553,333,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7%。其中,能源集团持有1,536,163,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5%;股权公司持有1,0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本次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增持主体承诺按计划完成增持,并在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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