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5日收盘,精达股份(600577)报收于7.35元,下跌0.41%,换手率3.81%,成交量81.8万手,成交额6.01亿元。
6月25日,精达股份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1.06亿元,占总成交额的17.65%;游资资金净流入3875.68万元,占总成交额的6.45%;散户资金净流入6726.5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1.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为邹坚贞和胡殿军,项目协办人为盖凯霞。发行人成立于2000年7月12日,注册资本2,149,125,221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晓,主要从事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与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等业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112,622.00万元,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4年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漆包电磁线、裸铜线、电线电缆及拉丝模具制造和销售。公司注册资本经历多次变更,截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913.10万元。公司总部位于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98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晓。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多家子公司,如广东精达、天津精达、铜陵精迅等。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铜陵聚芯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铜陵科锐新材制造有限公司。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未发现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重要会计政策包括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等。公司对长期资产减值、职工薪酬、预计负债、股份支付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立未到期的信用证金额为559,000.00欧元和10,158,866.40美元,提供的尚未到期担保余额为2,167,021,470.00元。公司还披露了其他应收款、或有事项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内容。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2,622.00万元,发行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电机、电力设备、家用电器等领域。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发行条件。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确保其有效执行相关制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本次发行已获公司内部批准和授权,包括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2024年3月26日和2025年3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股东大会于2023年7月6日和2025年4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延长了发行方案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还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的业务主要包括电磁线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包括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乔晓辉、李光荣等,实际控制人为李光荣。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从事其经营范围内业务所需的资质和许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包括不动产权、知识产权、生产设备等,均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项目,包括4万吨新能源产业铜基电磁线项目、高效环保耐冷媒铝基电磁线项目、年产8万吨新能源铜基材料项目、新能源汽车用电磁扁线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面临的风险包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募投项目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集中、财务费用较高、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存货跌价风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风险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冻结合计比例较高的风险。此外,公司还面临政策及市场风险,如关税及贸易摩擦风险、宏观经济风险和市场竞争风险。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分别为91.24%、66.13%和34.15%,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平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0.0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公司已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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