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奥浦迈(688293)报收于39.8元,上涨3.4%,换手率0.84%,成交量6534.0手,成交额2568.19万元。
6月24日,奥浦迈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36.68万元,占总成交额5.32%;- 游资资金净流入17.42万元,占总成交额0.68%;- 散户资金净流入119.26万元,占总成交额4.64%。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4:00在上海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0,742,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84%。会议审议通过了22项特别决议议案,包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相关报告及评估、交易定价、保密措施等内容。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与表决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908弄28号楼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肖志华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82人,持有表决权数量80,742,807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71.108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多项议案,包括发行条件、具体方案、报告书、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合规性、保密措施、评估报告、定价依据、第三方聘请情况、即期回报情况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所有议案均获得超过97.7816%的同意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显示,各议案也均获高比例支持。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武成、朱丽颖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其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特此公告。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4日。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6月5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自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和机构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股票行为。肖志华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33,729股,未卖出。吴玉玲为董事会秘书马潇寒直系亲属,在马潇寒任职前买卖股票,最终持股为零。李明为交易对方管理合伙人,买入500股。梁占超为交易对方管理人合伙人,卖出820股。奥浦迈因股份回购计划注销1,223,706股。国泰海通旗下多个部门买卖股票,期末合计持股945,627股。独立财务顾问国泰海通和律师事务所上海方达核查后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专项核查意见。核查期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6月5日。核查对象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核查结果显示,部分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肖志华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入33729股,未卖出,持有28301943股。吴玉玲为董事会秘书马潇寒直系亲属,买入8100股,卖出10800股,期末无持股。李明为交易对方管理合伙人,买入500股,未卖出,持有500股。梁占超为交易对方管理人合伙人,卖出820股,期末无持股。机构方面,奥浦迈回购专用账户买入167003股,注销1223706股,期末无持股。国泰海通旗下多个部门有买卖行为,合计买入750473股,卖出862804股,期末持有945627股。核查意见认为,在相关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自查期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5年6月5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核查结果显示,部分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肖志华买入33,729股,未卖出;吴玉玲买入8,100股,卖出10,800股;李明买入500股;梁占超卖出820股。奥浦迈回购专用账户买入167,003股,注销1,223,706股。国泰海通旗下多个部门累计买入750,473股,累计卖出862,804股。国泰海通声明,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重组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买卖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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