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南京医药(600713)报收于5.17元,上涨1.57%,换手率0.79%,成交量10.13万手,成交额5200.01万元。
6月24日,南京医药的资金流向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入855.58万元,占总成交额16.45%;游资资金净流出646.48万元,占总成交额12.43%;散户资金净流出209.09万元,占总成交额4.02%。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调整前,公司以总股本1,309,326,040股为基础,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分红总额为222,585,426.80元。因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09,626股,总股本减少至1,308,916,414股,且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80,951股不参与利润分配。调整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308,635,463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仍为1.70元(含税),分红总额调整为222,468,028.71元。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高于当年母公司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利润的10%和合并报表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上述调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17元,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30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A股总股本130891641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80951股后的股份13086354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2468028.71元。除公司自行发放的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均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对于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咨询方式:公司战略与证券事务部,电话025-84552653,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2幢12层。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4日。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因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5年4月30日累计回购16299951股。2025年5月30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80951股。根据规定,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实施差异化分红。2025年6月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2025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409626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变更为1308916414股。本次差异化权益分配以130863546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2468028.7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保荐人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及其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299,951股,首次授予172名激励对象16,01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剩余280,951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308,635,46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格为5.07元/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及其除权除息处理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因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299951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6019000股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280951股。根据规定,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实施差异化分红。2025年6月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6月12日,公司回购注销409626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变更为1308916414股。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以1308635463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2468028.71元(含税)。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绝对值在1%以下。保荐人认为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调整前转股价格为5.29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5.12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2024年11月29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10,814,910张,每张面值100元,于2025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初始转股价格为5.29元/股。2025年6月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相应调整转股价格。根据调整公式,本次派发现金股利后,“南药转债”的转股价格计算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5.29元/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16996元。因此,P1=5.29-0.16996≈5.12元/股。“南药转债”转股价格由5.29元/股调整为5.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30年12月24日止。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南药转债”自2025年7月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可转债代码110098,简称“南药转债”,发行总额108,149.1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转股价格5.12元/股,转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30年12月24日。根据相关规定,持有人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转股,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在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导致转股价格由5.29元/股调整为5.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此外,公告还详细说明了转股价格调整方式、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内容。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南药转债,债券代码:110098)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发布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规模为10,814,91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081,49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69,040,922.31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从第一年的0.20%至第六年的2.00%,转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30年12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2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5.12元/股,自2025年6月30日起生效。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中信建投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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