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三安光电(600703)报收于12.19元,上涨1.25%,换手率0.43%,成交量21.46万手,成交额2.61亿元。
6月24日,三安光电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555.08万元,占总成交额5.97%;- 游资资金净流出675.68万元,占总成交额2.59%;- 散户资金净流出879.4万元,占总成交额3.37%。
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就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因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2023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83,040,022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283,040,022股后的4,705,978,70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94,119,574.1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84.63万元的37.22%。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计算得出实际分派和虚拟分派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分别为12.21元/股和12.2111元/股,影响小于1%,对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0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1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放年度为2024年年度,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本次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4,989,018,727股扣减回购股份283,040,022股后的股份4,705,978,7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94,119,574.1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18元。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咨询方式:联系部门为公司证券中心,联系电话为0592-5937117。特此公告。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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