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4日收盘,海南华铁(603300)报收于10.13元,上涨4.54%,换手率12.37%,成交量246.17万手,成交额24.63亿元。
6月24日,海南华铁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06亿元,占总成交额8.38%;游资资金净流出1.26亿元,占总成交额5.1%;散户资金净流出8093.74万元,占总成交额3.29%。
公司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比例,由0.0253元(含税)调整为0.02529元(含税)。调整原因是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处于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2529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50144117.14元(含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53.0557万份。同时,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24元/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4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1,618.2936万份股票期权及9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323.017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行权价格均为5.24元/股。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行权条件,同意首次授予的470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共计1,618.2936万份股票期权及9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23.017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行权手续,行权价格均为5.24元/股。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24元/股,原因是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此外,公司决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包括首次授予的43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108.0744万份股票期权,以及第三个行权期届满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行权的44.9813万份股票期权,合计153.0557万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行权期为2025年6月21日至2026年6月20日。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470人,行权数量为1,618.293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93人,行权数量为323.0178万份,行权价格为5.24元/股。
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27元/股调整为5.24元/股。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为153.055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注销数量为149.5277万份,预留授予部分注销数量为3.5280万份。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3元(含税),因公司总股本变化,每股派发现金红利调整为0.02529元(含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鉴于4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行权,公司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3.0557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监事会同意此次调整和注销。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首次授予部分1618.293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323.0178万份,合计1941.3114万份。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2021年6月3日,公司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管理办法。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1日,首次授予3559.90万份,预留授予598.65万份,行权价格为10.50元/股。经过多次调整,行权价格最终调整为5.24元/股。行权条件说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个人绩效考核合格。2021年至2024年四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55.00亿元,满足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470人,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93人。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上市交易。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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