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23日收盘,阿科力(603722)报收于44.48元,上涨0.98%,换手率1.96%,成交量1.88万手,成交额8331.69万元。
6月23日,阿科力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429.39万元,占总成交额5.15%;游资资金净流入314.18万元,占总成交额3.77%;散户资金净流出743.57万元,占总成交额8.9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认为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有利于公司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宜以及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9日13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地点为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三项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全资香港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商务厅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范围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及子公司核心人员,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业绩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山西中诚(上海)律师事务所确认阿科力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激励计划主要内容涵盖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和范围、股票来源、数量分配、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授予价格及条件、调整方法、会计处理、回购注销原则等。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22.17元/股。激励对象共22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及子公司核心人员。
此次激励计划共涉及2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203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董事、副总经理尤卫民获授95万股,董事、副总经理张文泉获授30万股,董事潘萍获授2万股,副总经理王健获授10万股,董事会秘书常俊获授3万股,财务总监冯莉获授2万股,其他核心技术(生产)人员及子公司核心人员共16人获授61万股。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3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一次性授予,无预留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2.17元。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涵盖2025年至2027年的多个业务领域进展及销售量目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激励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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