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淮河能源(600575)06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回复投资者质疑公司不公告接收问询函的理由中称“根据近期市场案例”。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是否根据市场案例?公司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日常运作是否存在双标?
淮河能源回复: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重组发行股份的价格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定的;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并坚持依法规范运作,谢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