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ST美谷(000615)报收于3.28元,较上周的3.14元上涨4.46%。本周,*ST美谷6月13日盘中最高价报3.34元。6月9日盘中最低价报3.1元。*ST美谷当前最新总市值25.03亿元,在医疗美容板块市值排名3/3,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595/5150。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9月至10月期间,奥园美谷存在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涉及金额累计7.98亿元,占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08%,资金已于当年全部归还。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奥园美谷间接控股股东,属于关联方。奥园美谷时任董事兼总裁胡冉、财务总监林斌等人知悉并参与资金划转,未能勤勉尽责。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奥园美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对胡冉、林斌、陈志斌、冷阳各处以警告及罚款80万元;对马军给予警告并罚款50万元。公司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包括完善资金业务流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控、修订相关制度并开展合规培训。公司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股东利益。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下午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涛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继续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接受关联方为银团贷款展期继续提供担保,可以降低因贷款展期后相关程序不完善而可能造成的债务违约风险,最终担保协议以银行和关联方实际签署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关联方的该担保无需支付担保费、无需提供反担保且无附其他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9年,公司审议通过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为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为8亿元。2019年6月24日,空港领航与银团签署7亿元银团贷款合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联合领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45,500万元。现因经营发展需要,空港领航申请贷款展期,京汉置业拟继续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不提供反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京汉置业为公司前子公司,现已出售给关联方凯弦投资,成为公司关联方。京汉置业注册资本3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陈,因多起诉讼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南京空港领航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82,963,455.39元,负债总额432,152,378.99元,净资产250,811,076.40元。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均同意本次接受关联方继续提供担保事项。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司作为被告涉及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原告为定向融资计划投资人,受理法院包括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和北京仲裁委员会。诉前保全措施及强制执行导致公司货币资金被冻结约45.17万元,持有的多家公司股权及600万股长江证券流通股、19,434,183股湖北银行股权被司法冻结。公司被判令对未兑付的定向融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定于2025年6月17日的湖北银行股权司法拍卖已暂缓。截至公告日,累计被诉未结定向融资计划案件1件,金额约13,530.63万元;终本案件68件,未履行金额约15,391.90万元;被执行案件5件,金额约747.62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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