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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甬矽电子(688362)1213530股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

来源:证券之星复盘 2025-06-14 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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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甬矽电子(688362)报收于25.88元,较上周的26.8元下跌3.43%。本周,甬矽电子6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27.09元。6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25.7元。甬矽电子当前最新总市值106.01亿元,在半导体板块市值排名87/16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484/5150。

本周关注点

  • 公司公告汇总:1213530股股权激励股份将于2025年6月17日上市流通
  • 公司公告汇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效期
  • 公司公告汇总: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公告汇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上市股数为121353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公司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公告,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总计1213530股,涉及244名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本次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40841.24万股增加至40962.593万股,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244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5235869.15元。本次归属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此次股东大会,并就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出具意见。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召开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余姚市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为累积投票议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1,385,864股;参与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2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34,216,778股。议案1和议案2以特别决议程序通过,议案3以普通决议程序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2025年6月12日届满。

鉴于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延长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6月12日。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延长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2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保荐机构认为,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发行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就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5月2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2024年6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同样为十二个月。

鉴于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发行工作顺利完成,发行人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2025年6月11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延长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均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决议程序、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11日在浙江省余姚市中意宁波生态园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顺波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225人,持有表决权数量为134,216,778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3.2712%。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33,845,487股,占99.7233%;2.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票数为133,829,519股,占99.7114%;3.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候选人得票数为132,584,562股,占98.7838%,当选。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徐骁睿、冯晨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大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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