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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创控股: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

来源:证星互动追踪 2025-06-12 20: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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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宏创控股(002379)06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你好!请问一下: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后,最长几个交易日提交深交所批准?

宏创控股回复:感谢您的关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以及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在作出决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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