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信息整理,6月9日公布的《宁国经开区八里渠道改造施工图设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显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AHHS-CG-TP-20*****
二、项目名称:宁国经开区八里渠道改造施工图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
成交金额: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宁国经开区八里渠道改造施工图设计
服务范围:满足采购需求中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中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18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谈判文件中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后萍、王静、尹述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联系电话:183653*****、151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国市钓鱼台路与染坊路交叉路口北侧
联系方式:王先生、1836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青龙西路金山维也纳﹒名郡1幢1008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151563*****
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徽恒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数据来源:天眼查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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