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柏新材(605366.SH)公告称,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宝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新余宝隆”)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90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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