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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新疆众和(600888)6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02.63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6-05 0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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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6月4日收盘,新疆众和(600888)报收于6.82元,上涨1.04%,换手率0.64%,成交量8.74万手,成交额5950.58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6月4日,新疆众和主力资金净流出302.6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0.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53.4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特变电工通过可转债转股方式,将其持有的1,904,600张“众和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持股比例增至36.81%,增加1.27%。

交易信息汇总

6月4日,新疆众和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302.6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50.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53.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之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免于发出要约出具法律意见书。特变电工持有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众和”)1,904,600张“众和转债”,并将其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变电工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特变电工持有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存续。经核查,特变电工不存在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特变电工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众和转债”4,704,010张,占发行总量的34.21%。2024年3月29日,特变电工将其持有的1,893,760张“众和转债”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持股比例增至35.54%。2025年5月30日,再次转换1,904,600张“众和转债”,持股比例增至36.81%。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六十三条,特变电工作为增持人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本次增持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包括新疆众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认为,特变电工具备增持主体资格,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增加1%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特变电工将其持有的“众和转债”转股导致所持股份增加,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权益变动前特变电工持有公司股份489,116,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54%;本次权益变动后,特变电工持有公司股份516,639,644股,持股比例由35.54%增加至36.81%,增加1.27%。特变电工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1,904,600张“众和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27,523,120股。特变电工本次权益变动可免于发出要约。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发行了13,7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500.00万元。经上交所同意,公司发行的13,75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和转债”,债券代码“110094”。公司控股股东特变电工通过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众和转债”4,704,010张,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的34.21%。特变电工于2024年3月29日将其持有的1,893,760张“众和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2025年6月3日,特变电工通知公司,其于2025年5月30日将其持有的1,904,600张“众和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可转债转股使其持“众和转债”的张数减少67.77%。截至本公告日,特变电工仍持有公司可转债“众和转债”数量905,650张,占“众和转债”发行总量的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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