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雅本化学(300261)06月0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在2016-01-26披露的《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第十节的备查文件包括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但从深交所网站或者巨潮资讯中没有找到公司的以上相关披露,烦请说明。
雅本化学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您提及的备查文件,该资料系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报备文件。若您需进一步了解详情,可携带有效股东身份证明,在工作日亲临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查阅事宜。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通过投资者热线(021-32270636)或邮箱(boardoffice@abachem.com)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