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贝肯能源(002828)报收于8.94元,下跌1.11%,换手率3.11%,成交量6.03万手,成交额5401.25万元。
5月30日,贝肯能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59.2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556.0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615.31万元。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会议由董事长唐恺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根据发行方案,陈东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管理层收购。公司已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关报告。2. 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根据发行方案,陈东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构成管理层收购,公司董事会编制了相关报告书。3. 关于孙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新疆贝肯化学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新疆狮岭能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深圳市前海狮岭新能源合伙企业和深圳市前海智索能源企业,交易完成后,贝肯化学持有狮岭环保1%的股权。4.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9.6万元/年(税前)调整为12万元/年(税前)。5. 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择期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进行公告。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完成后陈东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东先生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时任公司董事长且为公司员工,因此本次发行构成管理层收购。公司董事会已编制《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董事比例达1/2。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独立财务顾问也出具了专业意见。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收购条件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与会独立董事签名:杜建、杜晨光、黎春,日期为2025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择期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关于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的议案》、《关于孙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择期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进行公告。特此公告。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30日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收购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次收购中,陈东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数量不超过54,000,000股,认购金额不超过35,586.00万元,发行价格为6.59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后,陈东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购方承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本次收购需履行相关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评估机构中瑞世联对贝肯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81,140.00万元,增值率为293.28%。本次收购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收购方承诺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资金占用、担保及其他利益输送行为。
贝肯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陈东)发行股票,进而构成管理层收购,为此需对贝肯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3月31日,评估对象为贝肯能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全部资产及负债。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最终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贝肯能源总资产账面价值124,151.32万元,负债账面价值78,092.07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46,059.25万元,经市场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81,140.00万元,评估增值135,080.75万元,增值率293.28%。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贝肯能源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明的32项房屋建筑物,以及涉及重大诉讼、质押和担保事项。此外,部分参股单位未能提供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贝肯能源承诺上述资产产权归企业所有,不存在产权争议,所申报数据真实有效。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评估假设包括公开市场、企业持续经营、资产按现有用途使用等。评估结论仅对本次经济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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