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东方材料(603110)报收于15.71元,下跌2.54%,换手率3.24%,成交量6.52万手,成交额1.03亿元。
5月30日,东方材料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817.53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337.24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154.77万元。
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东方材料12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成交日期为2025年5月13日,过户登记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东方材料股份。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570.9946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正良,注册地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南区胡埭路。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与销售等。本次权益变动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且在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买卖东方材料股票。此外,标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1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所致,占其持股52.36%,占公司总股本5.96%。变动后,许广彬持股从22,916,903股减少至10,916,903股,持股比例从11.39%降至5.43%。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从0股增至12,000,000股,占比5.96%。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朱君斐,持股8.84%,第二大股东为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96%,第三大股东为许广彬,持股5.4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席位共9位,许广彬提名5位,仍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但可能发生变更。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正良近三年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许广彬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再次被司法拍卖情形,将于2025年6月3日进行公开拍卖,股份数量为7,02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3.49%。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许广彬持有的东方材料股份因司法拍卖减少。变动前,许广彬持有22,916,903股,占总股本11.39%。变动后,持股数量减少至10,916,903股,占总股本5.43%。此次变动涉及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6%,已完成过户登记。许广彬所持股份存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况,累计被质押3,892,800股,累计被冻结7,024,103股。此外,许广彬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但存在被动减持和司法拍卖的可能性。许广彬为公司董事长,在过去六个月内因法院强制执行被动减持2,83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1%。许广彬同时担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或高管职务,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诚信记录。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批准,已得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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