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中旗股份(300575)报收于6.56元,下跌9.02%,换手率24.69%,成交量84.62万手,成交额5.64亿元。
5月30日,中旗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2230.48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9.2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349.77万元。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核查结果显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以3.03元/股的价格向326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1237.70万股限制性股票。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第一项为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由3.08元/股调整为3.03元/股,激励对象人数由332人调整为32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50万股调整为1237.70万股。第二项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确定权益授予日为2025年5月28日,授予对象共326人,授予数量1237.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6%,授予价格为3.03元/股。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第一项为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由3.08元/股调整为3.03元/股,激励对象人数由332人调整为32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50万股调整为1237.70万股。第二项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同意以3.03元/股的价格向326名激励对象授予1237.70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三项为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08元/股调整为3.03元/股,激励对象人数由332人调整为32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50万股调整为1237.70万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32人调整为326人,首次授予数量由1250.00万股调整为1237.70万股,授予价格由3.08元/股调整为3.03元/股。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公司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日定为2025年5月28日,授予价格为3.03元/股,授予数量为1237.70万股,授予对象为326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解除限售安排分为三个阶段,分别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开始,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预计本次激励计划将产生5829.57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将在2025年至2028年间分期摊销。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董事会秘书陆洋获授2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共325人,获授1217.7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4.7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2%。首次授予合计1237.7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6.0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6%。预留部分2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91%,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总计授予1437.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9%。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包括高威、朱井帅、陆芳莲等3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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