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越剑智能(603095)报收于22.96元,上涨1.37%,换手率0.69%,成交量1.27万手,成交额2906.17万元。
5月29日,越剑智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502.3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14.1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388.16万元。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权益分派方案:公司A股每股现金红利0.8元,每股转增股份0.4股。- 重要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公司拟以183,673,000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6,938,400.00元(含税),并向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拟转增股份73,469,200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为258,269,200股。- 差异化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127,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红利派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浙江越剑控股有限公司等4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扣税说明:根据不同股东类型及持股期限执行不同税率。- 实施后每股收益: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58,269,200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38元。- 咨询方式: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5579980。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接受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回购股份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127,000股,占总股本的0.61%。-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审议: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 差异化分红处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经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影响较小。- 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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