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罗博特科(300757)报收于133.5元,上涨1.39%,换手率2.22%,成交量3.29万手,成交额4.38亿元。
5月29日,罗博特科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883.72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05.6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921.96万元。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出具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截至2025年5月,罗博特科已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发行由东方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价格为124.99元/股,发行总股数为3,072,2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3,999,902.55元,发行对象为12家,包括深圳市石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所有发行对象均按规定提交了相关材料,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3,072,245股,发行价格为124.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3,999,902.5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358,438,295.01元。发行对象包括深圳市石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城投沣收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但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上市条件。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本次发行经过必要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联席主承销商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价格为124.9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072,24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83,999,902.55元,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2名,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净额为358,438,295.01元。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发行经过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57,证券简称:罗博特科,公告编号:2025-044)发布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特此公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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