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9日收盘,瑞芯微(603893)报收于146.56元,上涨1.9%,换手率1.52%,成交量6.36万手,成交额9.31亿元。
5月29日,瑞芯微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672.92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1589.51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83.41万元。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瑞芯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54.53%,净利润增长100%,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除限售要求,均10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人,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9个月,解除限售期为2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3年2月6日,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5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或超过44%,以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4.53%,净利润同比增长100.00%,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确认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相关规定。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1.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2. 认为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2.10万股,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30%。3. 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拟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1.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 认为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19日11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地点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投票方式包括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同一天的9:15-15:00。审议议案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其中议案3和7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地点同会议地点。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联系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20号楼,电话0591-86252506,邮箱ir@rock-chips.com。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持续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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