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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ST东园(002310)新发布《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29 08: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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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28日收盘,*ST东园(002310)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2.4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07.06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ST东园将于2025年5月28日停牌一天,并于29日复牌,股票简称变更为“东方园林”,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交易信息汇总

5月27日,*ST东园的资金流向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12.44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19.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07.06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ST东园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28日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5月29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ST东园”变更为“东方园林”,股票代码仍为“002310”。撤销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变更为10%。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之(二),同时,公司2021-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之(七)。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2024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38,459,276.78元,营业收入876,891,683.77元,归母净利润-3,603,475,027.55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为-4,955,156,115.27元。公司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所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撤销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并作出书面回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7亿元,同比增长54.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3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55亿元。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毛利率为-228.58%,全域旅游业务毛利率为-436.98%,工业废弃物销售毛利率为-2.87%。公司解释了当期收入为负数或毛利率为负的主要项目情况,包括客户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金额、开工时间等详细信息。此外,公司说明了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4.1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47.69%,并列示了前十名客户的具体情况。公司还阐述了持续经营能力改善的判断依据及拟采取的改善经营情况、增加经营现金流的具体措施。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4年财务报表是恰当合理的。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进行了专项回复。东方园林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8.77亿元,同比增长54.07%,净利润-36.03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9.55亿元。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毛利率为-228.58%,全域旅游业务毛利率为-436.98%,工业废弃物销售毛利率为-2.87%。公司解释主要原因是部分PPP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完成投资和全周期运营,导致结算时工程认量和认价不一致,以及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返工等引起的成本增加。此外,公司2024年完成司法重整,剥离了部分业务,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实现了净资产转正,显著改善了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还披露了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情况,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的原因,强调不存在调节利润情况,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充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出具法律意见书。针对资产权利受限情况,截至2024年底,公司货币资金7.59亿元被冻结或存放在管理人重整账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1亿元被质押/冻结,固定资产73.49万元被查封。公司正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申请解除冻结和查封措施,目前这些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撤销风险警示条件,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5.38亿元,不存在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且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此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生产经营受影响、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公司已消除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的影响,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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