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8日收盘,平煤股份(601666)报收于8.38元,上涨1.21%,换手率0.6%,成交量14.84万手,成交额1.24亿元。
5月28日,平煤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214.41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717.07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931.48万元。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涉及两个主要议案:1. 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变更2022年6月7日出具的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主要内容包括将瑞平煤电和平禹煤电及其代管的景昇煤业相关股权托管至上市公司,并在资源枯竭后12个月内关停相关矿井,同时明确夏店煤业及梁北二井煤业的同业竞争解决时限。2. 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瑞平煤电、平禹煤电、景昇煤业、夏店煤业、梁北二井煤业签署《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将相关股权托管给公司行使部分股东权利,托管期限为3年,公司将收取每年60万元的托管费用。此次关联交易旨在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6元。-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9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75,151,360股扣除回购账户124,611,522股后2,350,539,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共计1,410,323,902.8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57)元/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自行发放对象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对于不同类型的股东,公司按照相应规定扣缴所得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利润分配方案:以2025年5月27日股本2,350,539,838股(已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元(含税),共计1,410,323,902.8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的60.03%。- 回购股份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4.3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0万元,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共计124,611,522股,不参与本次分红。-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57元/股,实际分派的现金红利为0.60元/股。- 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主要内容如下:-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可转债于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5年5月28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6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6月9日起恢复转股。-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8.0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7.5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5年6月9日。-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公开发行了29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说明书,在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调整转股价格。-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475151360股扣除回购账户124611522股后2350539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10323902.8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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