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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中成股份(000151)5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23.67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5-29 00: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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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5月28日收盘,中成股份(000151)报收于14.9元,上涨4.12%,换手率15.24%,成交量46.94万手,成交额7.1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5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23.6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3254.7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4468.89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11.19元/股,中技进出口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交易信息汇总

5月28日,中成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7723.67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3254.7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4468.89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价格及发行数量待审计评估完成后确定,发行价格为11.19元/股。中技进出口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相关预案及摘要已在指定媒体公告。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完备合规。鉴于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实施本次交易的条件。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发行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1.19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等。-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的议案》等多项议案。所有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方案为准。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交易议案。因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待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披露相关信息,并依照法定程序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票交易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截至本次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5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前十大股东中,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持股134252133股,占比39.79%,为第一大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556291股,占比3.72%,为第二大股东。其他主要股东包括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邓兰等。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方面,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持股104816100股,占比34.04%,为第一大流通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556291股,占比4.08%,为第二大流通股股东。其他主要流通股股东包括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邓兰等。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成股份,股票代码:000151)将于2025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票交易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已按规定披露停牌进展公告。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开市时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将根据工作进度另行公告。根据相关规定,若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进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有权机关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第十一条,本次交易不涉及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反垄断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所涉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持独立性和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第四十三条,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侦查或调查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第四十四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变化或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所购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且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不涉及分期发行股份支付购买资产对价。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将在此后的重组报告书中详细分析和披露。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为交易对方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而该公司是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以下情形: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未经股东大会认可;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中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说明: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了解公司2024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6月5日15:00-16:3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朱震敏先生,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王毅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海峰先生,独立董事宋东升先生。投资者可于2025年6月4日17: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complant@gt.cn,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复。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公司在与相关主体进行初步磋商时,实施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敏感信息的传播。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5月16日,公司发布停牌公告,并自当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规定发布了进展公告,并编制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法律文件。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因筹划上述交易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5月1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从13.80元上涨到14.31元,涨幅为3.70%。同期深证综指从1903.49点上涨到1982.94点,涨幅为4.17%;证监会批发行业指数从1700.05点上涨到1768.45点,涨幅为4.02%。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涨跌幅为-0.48%;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为-0.33%。综上,公司股票价格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涨幅为3.7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累计跌幅分别为0.48%和0.33%,均未超过20%,不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说明。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况,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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