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7日收盘,久日新材(688199)报收于18.05元,上涨1.63%,换手率1.63%,成交量2.63万手,成交额4719.85万元。
5月27日,久日新材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入68.51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221.45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出289.96万元。
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召开,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97人,持有表决权数量42,877,966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26.6951%。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和监事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其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议案5、6、8、9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6、7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孟文翔、刘浩杰见证了会议,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举行,由董事长赵国锋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九项议案,各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进行了审查,认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罗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两项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减资有利于优化基金资本结构,遵循公允合理原则,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
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控股孙公司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参与设立的天津海河博弘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2月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了部分已上市项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并于2025年1月通过转让完成了部分未上市项目天津久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退出,合计收到退出款项1521.80万元,已于2025年2月完成分配。根据合伙协议及当地要求,需对该部分退出金额进行减资处理,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15000.00万元扣减1521.80万元后变更为13478.20万元,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等比例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对海河博弘基金的认缴出资额将由2970.00万元减少至2668.68万元,认缴出资比例不变,仍为19.80%。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2025年5月27日,公司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奥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2004052132006002。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运作情况,控制投资风险。内控中心负责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与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久日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久日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170,929.30万元。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多个光引发剂及光固化材料项目等。其中,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8,000吨/年光引发剂H4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弘润化工。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万元向弘润化工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借款利率将参考LPR等综合确定。弘润化工将通过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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