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6日收盘,维科技术(600152)报收于5.8元,上涨1.22%,换手率0.9%,成交量4.77万手,成交额2755.39万元。
5月26日,维科技术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98.94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0.85%;游资资金净流入92.63万元,占总成交额的3.36%;散户资金净流出391.57万元,占总成交额的14.21%。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52)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维科电池作为原告的案件处于执行阶段,涉案金额为债权分配金额合计人民币682,602.55元,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维科电池于2018年1月起诉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拖欠货款,诉请支付相关应收款项及利息、费用,并要求深圳市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和刘立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从宁波北仑区人民法院移交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后由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2019年11月20日,法院判决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维科电池货款54,480,272.62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深圳市金立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和刘立荣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0日裁定受理金立破产清算,2021年4月12日宣告金立破产,2023年7月6日裁定认可金立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维科电池收到债权分配金额682,602.55元。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于2021年12月27日终结破产程序,维科电池追加债权分配金额为776,559.67元,暂未收到该笔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金立系公司的应收账款为78,770,110.37元,已计提减值准备78,770,110.37元。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52)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维科技术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37386194股,占维科技术股份总数的7.06%。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5290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减持期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9月14日,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为股东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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