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碧兴物联(688671)报收于19.03元,下跌1.35%,换手率1.96%,成交量9002.0手,成交额1735.71万元。
5月23日,碧兴物联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60.0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26.37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86.37万元。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授予价格由14.09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方灏先生、吴蕙女士回避表决。2.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00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方灏先生、吴蕙女士回避表决。3.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达标,拟作废64.80万股限制性股票,方灏先生、吴蕙女士回避表决。4.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和“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
监事会核查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以2025年5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00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调整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同意以14.00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3.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4.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和“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延期原因是受行业大环境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紧张影响,大型建设项目预算投入谨慎,市场优质项目稀缺,行业需求阶段性放缓,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放缓投入节奏。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碧兴物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碧兴物联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碧兴物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将“智慧生态环境大数据服务项目”和“智慧水务大数据溯源分析服务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8月。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作废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64.80万股,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36,700,025.81元,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4.09元/股调整为14.00元/股,调整原因为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方灏获授5万股;- 董事、副总经理吴蕙获授2万股;-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海瑭获授2万股;-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廖翔获授8万股;- 研发部门副主任、核心技术人员邬志斌获授1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共21人获授36万股。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2025年5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4.00元/股的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54.0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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