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丰元股份(002805)报收于11.63元,下跌0.77%,换手率1.61%,成交量4.48万手,成交额5278.78万元。
5月23日,丰元股份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主力资金净流出192.23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616.15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08.38万元。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4点30分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7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88,235,6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57%。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其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丁伟、李子臣律师出席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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