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5月23日收盘,皖通高速(600012)报收于17.73元,下跌1.94%,换手率0.22%,成交量2.55万手,成交额4570.72万元。
5月23日,皖通高速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出312.7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185.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27.36万元。
2025年5月23日,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本公司会议室,出席股东和代理人共7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57,716,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0%。会议由董事长汪小文先生主持,全体董事、监事出席,董事会秘书现场记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增发H股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A股同意比例为99.9906%,H股同意比例为99.2960%;二是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A股同意比例为99.9979%,H股同意比例为99.3646%。议案1获超过半数赞成通过为普通决议案,议案2获超过三分之二赞成通过为特别决议案。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王飞、方俊华律师见证,认为会议合法有效。备查文件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5月1日和5月16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汪小文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79,310,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根据一般性授权增发H股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与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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